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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政策

作者:  浏览量:122249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14 04:26:35

 

大病保险待遇(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,大病再报销不受封顶限额的限制)

 

参保种类

起付标准

报  销  比  例

12000-30000元

30000-100000元

100000元以上

城乡居民二档

对于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报销后,个人自费的合规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部分

70%

75%

80%

城镇职工医保

85%

90%

95%

 

注:住院报销时,系统同时计算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报销金额,报销工作一次性完成

联系

Contact

鄂州医疗集团

地点: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路9号

院办公室电话:027-60660777(工作时间)

院办公室电话:027-60660668(非工作时间)

体检中心:027-60660655

投诉中心:027-60660637